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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文即將交付的樓房竟是違法建築





台新銀行 圖為:還建房即將交付使用(記者劉大傢攝)

  金報訊(記者饒純武、李光正 實習生宋雲鵬)六棟30多層的高樓,讀者舉報其保溫層施工偷工減料,記者找建管部門采訪時,竟被告知其無施工許可證,屬於違法建築,監管起來頗感為難。昨日,記者獲悉該房將於近期交付使用。"南國都市二期六棟30多層的樓房,外墻內側保溫層縮水,可少投入二三十萬元!"近日,一名讀者反映,他是洪山區長征村還建房南國都市二期工地保溫層施工的民工,經歷瞭做工的全過程。

  舉報人稱,使用保溫材料,每平方米成本要20多元,而施工過程中,僅在1至3層用瞭一點兒保溫材料,4層以上極少用。使用水泥沙漿的"保溫層",隔熱效果不能滿足冬暖夏涼的要求,每平方米隻要10多元。

  南國都市二期原定於近期交房,還建戶非常關心保溫層是否合格?對此,洪山區建管站有關負責人表示,因南國都市二期六棟高層建築無施工圖審查合格證,保溫層多厚才算合格也無依據,建管站不可能出具保溫層合格證明。

  這六棟高層建築,建管站是否納入監管?對此,洪山區建管站副站長朱葳頗感為難地說,嚴格地說,該項目無規劃許可證和施工圖審查合格證,應責令停止違法建設,並完善手續。事實上,城管部門曾對該違法建築下過違建停工通知書,建管部門不可能對違建進行監管。

  朱葳副站長表示,長征村城中村還建項目(南國都市一、二期)屬於政府重點工程,取得瞭《選址意見書》和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》,因土地和房屋征收等因素導致手續不全。根據區政府的要求,建管站肯定要監督,主要是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,結構不能有問題,不能有工傷事故。

  據瞭解,南國都市一期已於去年投入使用,有還建戶向有關方面投訴,還建房開發商未能提供《建築工程質量認定書》、《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》、《消防驗收合格證》和《竣工驗收備案表》等。

  還建房開發商在一份書面答復中稱,長征村項目"摘牌"後,尚需調增建規模15.17萬平方米,造成項目實際拆遷、還建規模及其成本嚴重超過其測算審批的成本,其後續拆遷資金難以為繼,且超出批復規模的建設資金也未落實,無法繼續拆遷,拆遷驗收不能辦理,致使該項目建設用地手續中途停滯。



新聞來源http://wh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4-04-車貸桃園龜山車貸06/07344042230.s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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